关于MLC2006将于2018.12.20在香港生效实施的通知

致 各轮船长

根据香港海事处第25/2018商船通告,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CL2006 及2014修正案将于2018年12月20日在香港正式生效实施。

根据通告的要求,在2018年12月20日及以后,所有500总吨及以上在香港注册的国际航行船舶应持有《海事劳工证书》,《海事劳工符合证明》即日起失效。同时,作为实施的一部分,船舶应提供香港海事处最新强制性的2018版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1部分(PART 1)替代原旧的版本,现行的DMLC PART II 不受最新PART 1 的影响,不需要换新。

请各轮船长注意提醒船东及时申请换发新的DMLC PART1并向相应的船级社申请换发相应的《海事劳工证书》,并对相应的内容进行培训记录,以满足劳工公约的要求及日后的PSC检查或审核的要求。

朱有顺船长

2018年10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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